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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校長 | 2017-11-29 | 點閱數: 921

一、於清晨、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,配戴反光飾物或攜帶手電筒。

二、儘量靠路邊行走。

三、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(斑馬線),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。

四、沒有把握剩餘綠燈時間通過路口,應等待下一次綠燈再通過。

五、行人安全過馬路五步驟:停(停人行道不強行)、看(看看號誌小綠人)、轉(轉左轉右等車停)、揮(揮手微笑表謝意)、動(動身起步快步行)。

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關心您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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