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公告 訪客 - 公告欄 | 2020-04-09 | 點閱數: 653

一、依據縣府109年4月8日府教體字第1090065693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日趨嚴峻,並預防因清明連假產生之防疫破口,自109年4月9日起,本縣各級學校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園內須配戴口罩。

  • 自109年4月9日起本縣各級學校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園內須配戴口罩.pdf
    1) 自109年4月9日起本縣各級學校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園內須配戴口罩.pdf
:::

會員登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