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 據:花蓮縣政府115年01月06日府教體字第1150003937號函辦理。
二、宗 旨:為普及本縣法式滾球運動之發展與提升運動技術,培養良好運動家精神、提升國民健康,並選拔全民運代表隊成員,特舉辦本盃賽。
三、指導單位:花蓮縣政府
四、辦單位:花蓮縣體育會
五、承辦單位:花蓮縣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
六、協辦單位:國立花蓮高工
七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15年4月17日(星期五)至19日(星期日)
八、比賽地點:國立花蓮高工法式滾球場
九、參加資格:學生組限縣內各級學校之學生,並以學校為單位報名。
公開組限設籍於本縣之民眾參加,並可自由組隊。
十、比賽方式:
(一)高中、國中三人賽組,每隊可報正式選手3人、預備選手1人參賽(僅報選手3人亦可參賽)。
(二)國小二人賽組每隊可報正式選手2人、預備選手1人參賽(僅報選手2人亦可參賽)。
(三)公開組三人賽組每隊可報正式選手3人、無預備選手。公開二人賽組每隊可報正式選手2人、無預
備選手。
(四)公開個人射擊賽組可報正式選手1人。
十一、分組限制:
(一)高中組:(1)高中男子三人賽組(2)高中女子三人賽組
(二)國中組:(1)國中男子三人賽組(2)國中女子三人賽組
(三)國小組:(1)國小男子二人賽組(2)國小女子二人賽組
(四)公開組:(1)公開男子三人賽組(2)公開男子二人賽組
(3)公開女子三人賽組(4)公開女子二人賽組
(5)公開男子個人射擊賽組(6)公開女子個人射擊賽組
十二、報名辦法:
(一)報名手續:
1.報名截止日期:4月2日。
2. 填寫線上報名表單:https://www.surveycake.com/s/B6wDw
3. 連絡人:洪士勛。聯絡電話:0910080374
(二)報名費:
1.學生組免報名費,公開組每組賽事報名費200元/人。
2.報名費請於當天現場繳交。
(三)比賽當天請攜帶可證明身份之證件(例如身分證、具相片之健保卡或駕照、學生組須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)
辦理檢錄,未攜帶者不予登入比賽。
十三、競賽辦法:
(一)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滾球協會公布之國際法式滾球總會最新
規則辦理。
(二)比賽球具:本盃賽學生組不限競賽用球,公開組則需使用符合國際認證之競賽球。
(三)賽事訊息:隨時於「花蓮縣體育會法式滾球委員會」臉書專頁更新。
十四、比賽制度:主辦單位將依實際報名隊數多寡排定競賽方式。
十五、獎 勵:公開組取前四名敘獎。
學生組原則取前四名敘獎,若各組別報名隊伍13隊以上者,取前八名敘獎。
十六、附則:
(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,如有需要請自行辦理保險。
(二(本規程經花蓮縣體育會審核同意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唐蘇拉 Don Shul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