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於115年8月12日(星期三)13時30分至14時 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、疏散避難、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。 醫療照護、公共運輸、生活消費、教育學習、觀展觀賽、休閒娛樂、宗教祭祀及機關(構)等場域,請依旨揭指引主動協助民眾實施疏散避難,置重點於火車、客運、公車站(月)臺下車旅(遊)客防空疏散避難情形。 避難指引請參考附件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