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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本縣於 113 年 4 月 3 日上午 7 時 58 分發生規模 7.2 大地震,造成縣內多處建物傾倒、道路坍方、橋梁斷裂及人員之傷亡。本府為集中各界力量,並統籌監督管理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,特設置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,以期使捐款能發揮最大效益,爰請各機關學校踴躍發起「一日捐」捐款活動。
- 捐款方式如下:
- 隨文檢附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文宣一份供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