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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國民小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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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29 日 |
| 發文字號: | 府教學字第 1150053681 號 |
| 速別: | 普通件 |
|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
| 附件: |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問答集、國教署來函 1150318 ( 376550000A_1150053681_ATTACH1.pdf 、 376550000A_1150053681_ATTACH2.pdf ) |
| 主旨: | 檢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工作獎勵要點問答集」1 份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18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56000422 號函辦理。 |
| 正本: |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-小學、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|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