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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| 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4年9月24日社字第1140002089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本案受理申請至114年10月20日止(郵戳為憑),補助對象為本縣國民中、小學運動代表隊及運動性社團,各學校申請1團隊為原則,相關事項請洽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簡采薇小姐,02-2362-8232分機408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