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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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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事務組長 - 總務處公告 | 2026-04-02 | 點閱數: 159
主旨: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年7月18日(90)工程企字第90027292號令,業經該會於中華民國115年3月31日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號令廢止,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(下稱工程會)115年3月31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442號辦理。
二、 工程會修正「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」,並將名稱修正為「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,擴大本要點適用範圍,不限工程採購,業經工程會以115年3月12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002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,機關辦理財物及勞務採購已直接適用本要點規定,爰廢止工程會90年7月18日(90)工程企字第90027292號令。
三、 工程會91年1月1日工程企字第09100424220號函一併自115年7月1日停止適用。
四、 檢附工程會發布令影本1份

 

  • 115033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令.pdf
    1) 115033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令.pdf
  • 115033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.pdf
    2) 115033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.pdf
  • 1150402花蓮縣政府 書函.pdf
    3) 1150402花蓮縣政府 書函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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