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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政府 函
地址:9702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
承辦人:梁月卿
電話:(03)8462860#371
傳真:(03)8462790
電子信箱:lyc@hlc.edu.tw
受文者:花蓮縣秀林鄉水源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5年4月16日
發文字號: 府教體字第1150071748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 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」修正規定、發布令影本 (1150071748_ATTACH1.odt 1150071748_ATTACH2.pdf)
主旨: 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」,業經運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14日以運競(七)字第1150300846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運動部115年4月14日運競(七)字第1150300846B號
函辦理。
二、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law.sports.gov.tw )下載。
三、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運動部競技運動司劉先生,電話:(02)8771-1835。
正本: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、本縣各公立國民中-小學、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、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、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、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












